收费标准
《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(试行)》2015
第二十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名录按下列标准执行:
(一)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、被害人的代理人。
1、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基准收费标准为300元/次;
会见被侦查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,按照本标准侦查阶段规定的50%执行。
2、代理申诉和控告,基准收费标准为8000元/件;
3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、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(指刑事部分)基准收费标准:
(1)侦查阶段(含申请取保候审)8000元/件;
(2)审查起诉阶段8000元/件;
(3)审判(一审)阶段8000元/件,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,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;
4、代理重大、复杂、疑难刑事诉讼案件或因难度高、地域跨度大等原因,可在不高于基准价10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。
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,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下浮至50%。
(二)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,请求发给抚恤金、救济金,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的代理人。
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/件,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%。
(三)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、工伤赔偿,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,担任涉及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、征地拆迁赔偿(补偿)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。
1、涉及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(含10万元)的,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7%,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收取;
2、涉及争议标的在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(含50万元)的,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6%;
3、涉及争议标的在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(含100万元)的,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4%;
4、涉及争议标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(含500万元)的,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3%;
5、涉及争议标的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(含1000万元)的,收费标准为不超过争议标的的2%;
6、涉及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部分,按最高不超过0.5%,双方协商确定。
第二十四条 采取行业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名录,律师事务所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以参照下列标准:
(一)代理民事诉讼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/件,上浮最高不超过100%。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照诉讼(争议)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:
(1)10万元以下部分(含10万元)收费比例为10%,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;
(2)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(含50万元)为8%;
(3)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(含1 00万元)为6%;
(4)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(含500万元)为5%;
(5)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(含1000万元)为3%;
(6)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.5%。
(二)代理行政诉讼案件
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,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。
(三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
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,民事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,刑事部分参照代理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。
(四)代理执行案件
1、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,律师费按执行标的额,按一审标准收费;
2、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,律师费可以适当酌减。
(五)法律咨询
1、每小时100—500元,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;
2、代书法律事务文书;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每件收费200-800元。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财产标的额0.7%收费,最低收费200元。
3、涉外案件:涉外(含涉港、澳、台)的案件可以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且不低于20,000元收取律师费。
(六)非诉讼业务收费
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:按件收费的标准,可以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,并可以在此基础上,上浮不超过100%收费;按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-2000元/小时。
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参照以下标准收费:
1、资信调查、咨询建议书、法律建议书、律师意见书、律师见证
(1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;
(2)涉及财产关系的,要求出具律师意见书的,参照代理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;
(3)资信调查、咨询建议书、律师见证按财产标的的2.5%收费,但最低不低于4000元;
2、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,参加项目谈判
(1)按合同标的收费,但每件(次)不低于4000元 。
(2)合同标的比例收取律师费(累加收费):
10万元以下4000元;
10万—50万元为;3%;
50万—100万元为;2.7%;
100万—500万元为;2.4%;
500万—1000万元;2.1%;
1000万—5000万元;0.9%;
5000万元—1亿元;0.5%;
1亿元以上;0.2%;
3、公司改制
按所涉及的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(累加收费):
100万元以下;100,000元;
100万元—500万元;5%;
500万元—1000万元;3%;
1000万元—5000万元;2%;
5000万元—1亿元;0.9%;
1亿元以上;0.2%;
4、股权转让、股票上市、参与破产程序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。
5、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.9%—1.5%收取律师费。
(七)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,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实行风险代理收费。
附:本标准部分速算方法
1、第二十三条(三)速算方法(含本数)
不足42900元 | 收取3000元 |
1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7% |
5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6%+1000元 |
1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4%+11000元 |
5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3%+21000元 |
1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2%+71000元 |
1000万元以上 | 标的额×0.5%+201200元 |
2、第二十四条(一)2速算方法(含本数)
不足50000元 | 收取5000元 |
1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10% |
5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8%+2000元 |
1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6%+12000元 |
5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5%+22000元 |
1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3%+122000元 |
1000万元以上 | 标的额×1.5%+272000元 |
3、第二十四条(六)2(2)速算方法(含本数)
10万元以下 | 4000元 |
5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3%+4000元 |
1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2.7%+5200元 |
5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2.4%+7900元 |
1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2.1%+22600元 |
5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0.9%+158000元 |
1亿元以下 | 标的额×0.5%+360000元 |
1亿元以上 | 标的额×0.2%+650700元 |
4、第二十四条(六)3速算方法(含本数)
100万元以下 | 100000元 |
5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5%+100000元 |
1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3%+180000元 |
5000万元以下 | 标的额×2%+270000元 |
1亿元以下 | 标的额×0.9%+809000元 |
1亿元以上 | 标的额×0.2%+1402000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