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服务热线

    024-31070491

  • 电子邮箱

    xunchilaw@126.com

  • 工作时间

    周一至周五(8:30-17:00)

迅驰动态

首页 > 迅驰动态 > 迅驰动态

新公司法刚亮相,迅驰律师在学习



新《公司法》正式颁布了,将在2024年7月1日生效。比照原公司法相关的内容,已经作出了重大的修订,可见立法者对于改变营商环境,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努力和决心。各行各业,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法律专业人士,都在积极的学习新公司法。我们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当然也不例外。


在2024年5月10日的下午,我所开展对新公司法修订内容的学习。

第一次新公司法的学习,由安军律师主持,以后其他合伙人也将陆续主持新公司法的系列学习,并把它作为我所今年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。

首先安律师将新公司法与原公司法进行对比,作出了概括的说明。他表示公司法经过多次修订,相关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,随着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,作出了相应的修订,以顺应时代的发展。他也强调新公司法以后可能还要经过修订。以顺应时代及营商环境的改变。










其次,安律师说明公司法第一条的立法目的。立法部门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作为了一个重要的立法目的。这是前所未有的一次修订。相信在公司法的具体规则当中,对于如何具体落实该目的,也会有相应规定。而且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,如何去实现上述立法目的,也摆在法律工作者以及法院的面前。



另外,安律师重点介绍了其他重要内容,比如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责任、选任范围的扩大,以及权利和责任的进一步增强。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过程中,需要履行的具体程序。在保护债权人的同时,如何进一步的保护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每位股东的合法权益。新公司法也进一步完善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,对于控股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的优势,利用控股地位滥用权力的行为进行了限制。并且规定,如果公司的股东滥用权利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。


安律师针对公司决议的无效、可撤销以及不成立的相关构成要件,结合民法典当中的相关规定,做出了介绍。

系列讲座由安律师负责公司法第一章、第二章相关内容的学习,以后我们所里将进一步开展新公司法的系列学习和讲座。相信公司法的重大修订内容都会被我们学习到并进行深入的领会,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,尤其是公司客户。 

我们深深的知道,我们的律师行业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行业,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公众,提高办案水平,我们将一直努力下去。


顶部咨询微信二维码底部
扫描二维码关注更多精彩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