迅驰讲堂开课了,公司解散清算是重点
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。由于修改的内容非常多,迅驰律师所一直把它作为我们业务学习的重点。
迅驰讲堂
2024年8月9日的下午,迅驰讲堂开展了新公司法业务学习。这次学习仍然由我所高级合伙人董立新律师主持。董律师作为公司破产清算领域的资深律师,参与了大量公司破产清算实务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
在业务分享的一开始,他首先讲解了自己曾经承办的案件,是沈阳某一家商贸公司的破产清算系列案件,这家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只有100万,但在清算过程中所引发的相关案件却很多。董律师围绕这家公司的清算案件,进行了细致重点的讲解。使我们公司法的学习更加具体化,也更加生动活泼。
之后董律师又回到了新公司法中,重点讲解了关于解散和清算的相关章节,对相关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。期间广大律师就自己手头的案件,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。比如,我所律师承办的沈阳沈北新区的一家公司,由于处于吊销状态,只有董事而公司的股东却无法找到,按照原公司法,我们无法进行公司的清算工作。但是7月1日新公司法出台之后。公司的董事成为了清算义务人,就可以公司董事的身份申请解散和清算,该案件就可以顺利的进行。所以新公司法把清算义务人从股东改为董事,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,也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提供了更加新颖的路径。
这次业务分享已经结束,但新公司法的学习仍在继续,我们也将持续对公司法修订内容进行重点学习,以适应新公司法的时代,更好的服务于客户。